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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处置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9-16 阅读次数:3215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高青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裁定受理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5月5日指定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高青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鲁0322民破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破产人进行重整,2017年1月23日作出(2016)鲁0322民破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7年5月1日。2017年8月16日,高青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322民破第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破产。
2017年9月15日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开对破产人资产处置发出公告。
一、破产资产状况
破产人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氟氯烟酯生产销售、盐酸、废硫酸、粗甲苯、粗甲醇、粗异丙醇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位于山东省高青县高城镇港澳台工业园。根据淄博瑞丰四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破产人现有可变现的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房产类资产,评估总值为5283869.00元,具体如下:
(1)土地1宗,评估总值为2197800.00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高国用(2009)第0202号,面积为15837㎡,位于高青县高城镇港澳台工业园,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房屋建筑物16处(有房产证的6处)、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备10处,评估总价值为3086069.00元。其中,有房产证的6处房屋分别为:砖混办公室平房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19,面积为390.99㎡;砖混卫浴间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20,面积为94.52㎡;砖混化验室及库房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21,面积为126.18㎡;框架车间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22,面积为352.24㎡、砖混仓库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23,面积为200.47㎡、砖混烘干室一处:房产证号为09-0022924,面积为54.84㎡)。
其他建筑物无产权证:砖混传达室一处:面积28.6㎡、砖混烘干室一处:面积36.51㎡;砖混配电室一处:面积40.56㎡;砖混供热站、餐厅控制室:面积93.23㎡;钢构维修车间一处:面积56.7㎡;钢结构桶区存放库一处:面积132㎡;钢结构空桶存放区:面积83.6㎡;钢构氯气棚:面积77.25㎡;砖混配电室及泵房一处:面积60.75㎡;钢混冷冻车间一处:67.2㎡。
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备主要有十处:铁大门、院墙、路灯、影壁墙、污水收集池、循环水池、路面、车棚、车间北斜棚及树木及绿化一宗。
(建筑物、构筑物清单详见附件2、状况见照片)
2、设备类资产,评估总值为838892.00元,具体如下:
(1)机器设备共计12项,评估总值为733435.00元。主要有氟氯烟酯生产装置一套、以及车间操作台、车间管路等设备。
(2)电子设备评估总值为105457.00元,共计77项,主要有空调、水空调、监控器、气相色谱仪、文件橱、监控等。
3、存货类资产,评估总值为70000.00元,包括原材料1宗。
(详见附件2、状况见照片)
上述现有可变现的资产总评估值为人民币6192761.00元。
二、处置方式
1、破产人的上述资产分为不动产资产包、设备资产包、存货资产包。意向竞买人可以根据购买意向整体打包购买也可以对各资产包分别报名竞买。
2、竞买人报价应当在上述资产包评估总值80%以上,管理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报名的竞买人进行协议变价。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的,管理人将以公开竞价方式选择竞买人。
3、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人参与竞买或者未协议变价成功,管理人将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对上述资产进行变价。
三、报名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购买意向书(见附件1);
2、竞买人需提供的证明身份的相关资料:
(1)企业或机构购买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个人购买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止;
2、管理人定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点在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召集有意购买人协商购买事宜,管理人将按照出价高低当场确定购买人。
3、意向竞买人可以在签署保密协议后,通过管理人查阅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报告;竞买人有意向的,可提前联系管理人到吉盛公司实地查看资产现状。
4、竞买人在向管理人递交竞买意向书后,需将履约保证金(竞买资产包评估值的3%)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01116501421002138,开户行:齐商银行卢湖支行。
五、特别说明:
1、竞买不动产资产包的买受人若利用不动产从事生产经营,必须符合高青县委、县政府的产业政策,具体由买受人与县政府的有关部门洽谈。
2、鉴于破产人破产清算的特殊情况,协议变价或者拍卖底价不包含过户环节的税费等费用,因过户产生的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出卖人承担的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费用)。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兵舰 电话:18816199666
邮 箱:181962205@qq.com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811房间
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2:资产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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