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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集团)是山东省一家职业管理人专业机构,致力于“困境企业的拯救与资源整合”,以打造“专业清算重组第一品牌”为目标,集团下设北京、深圳、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网络运营、税务服务等多家子公司及分公司。其中济南、青岛、烟台三公司系新破产法实施后入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且为一级管理人名册机构。北京华信亦于2018年入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

华信集团经过19年“全面履职、差异发展”,已成为规模较大,以破产管理人业务为中心,集困境企业咨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经营事务管理、破产资产招商、破产税务筹划、业务指导监管、善后事务管理为辅助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已为近300家不同性质、规模、行业企业实施了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预重整、庭外重组等工作,良好的专业优势、整合能力、社会效果让执业的青岛造船厂重整等多个案件得到最高院、省高院及地方法院的褒奖,先后入围典型案例。同时加强与全国知名管理人机构、金融机构、拍卖机构、投融资机构、大型企业等交流与合作,打造破产重组服务生态圈。2014年华信集团与5家发起单位共同创立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成为全国第二个破产法方向的研究型组织,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等多个荣誉,“山东破产法论坛”成为行业知名活动品牌。

华信集团适应中国破产与重组的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趋势需求,将“法院关注的、政府关心的、市场需要的”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以“破立云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为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的抓手,不断探索创新,连续六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整合中国清算网、破产资产网两大线上平台,提高处理破产与重组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取得良好业绩与“信得过、敢交付”口碑。

随着《企业破产法》修改、《金融稳定法》制定、个人破产制度呼之欲出,破产管理人在服务企业重组再生、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愈加突出。华信集团将继续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发展目标,严正审慎,恪尽职守,继续为困境企业提供智力支持与专业保障,助力山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提瑞婷: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法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东亚破产重组协会副会长、中国银行法学会金融安全与稳定委员会副主任、全联并购公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并购联合会副会长、民建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工商联合会执委、烟台市工商联合会(商会)副会长

专注清算重组——永不妥协的业务品质

作为中国较早的破产管理人,华信集团十九年的执着探索,伴随着中国破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路风雨兼程。华信的破土而出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华信的成长发展是中国破产与重组事业发展壮大的体现。

今天的华信人,以十九年专事破产与重组的实务操作和专业研究为基础,不求规模第一,一心专注于破产与重组制度对有效配置资源、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的价值应用研究,专心于管理人职业化思维的树立与能力再建、商业模式创新,专攻于破产重组实务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解决。以“领跑者”的精神与责任,服务山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

“为政府解忧、为企业解困、为职工解难、为社会发展”是华信服务品质的目标,承载着更多蓬勃的理想与责任;“深厚的悲悯心、强烈的责任心、幸福的感恩心”是华信服务品质的保障,寄托着朴素的初心与使命。

最后,华信人将以“勤勉尽责、忠诚履职”作为服务品质的要求,严行为,守规矩、护底线,公平维护各方权益,为困境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身专业价值。

· 愿景使命

发展困境企业退出重生通道

打造资源重组综合解决平台

· 产业定位

法律服务产业/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产业

· 服务宗旨

为政府解忧 为企业解困 为职工解难 为社会发展

· 发展目标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 发展理念

合作创业 价值共享 责任共当

· 发展法宝

创新型人才 规范性管理 诚挚化服务

· “一大”核心思想

困境企业的拯救与资源整合(破产 清算 流动 重组 再生)

· “两大”支撑基石

业务的差异化优势 文化的持久性合力

· “三心”服务理念

深厚的悲悯心 强烈的责任心 幸福的感恩心

· “四求”经营理念

创新旨求长远 规范演绎专业 贡献彰显品质 价值诠释实力

· “五大”人才标准

强烈使命 敬业为本 人品优先 能力适位 团队第一

· “五实”团队建设标准

务实精神 实践能力 实战经验 实际成效 实践型研究

· “五种”思维模式

定位思维 法商思维 系统思维 共同体思维 互联网思维

破产清算业务

为企业提供破产咨询、可行性分析、策划服务;制作破产预(方)案;接受法院指定作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具体实务操作。

普通清算业务

提供企业一般清算咨询、策划服务;接受企业清算组或清算责任人委托,全面承担企业解散清算、改制清算、合并或分立清算等业务。

产权流动业务

承办企业改制、兼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不良资产盘活等策划、操作服务业务。

特别清算业务

提供三资企业特别清算咨询、策划服务;接受三资企业委托,全面承担三资企业的特别清算业务。接受债权人委托对企业申请特别清算的咨询、策划服务;并代理实施特别清算业务。

强制清算业务

接受法院指定对强制实施清算的企业依法清算的业务。

企业重整业务

为企业提供重整咨询、可行性分析、策划服务;制作重整预(方)案;接受法院的指定担任管理人;进行破产重整的具体实务操作。企业和解业务 为企业提供和解咨询、可行性分析、策划服务;制作和解协议草案;接受法院的指定担任管理人;进行破产和解的具体实务操作。

应急服务业务

预防、处理清算企业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清算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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