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非重整资产拍卖
作者: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时间:2023-10-26 阅读次数:181 次 来自: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受委托,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11月6日下午15时在广州天河区中国市长大厦14楼6+8号会议室及中拍平台同步举行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3家企业的非重整资产拍卖会。
本次拍卖会共有5个标的,其中4套房产,1辆汽车。拍卖成交后,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拍卖公告
拍卖会
拍卖标的
1、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1号1003房(复式住宅),建筑面积:292.2257平方米,参考价:1100万元;
2、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63号1207(办公),建筑面积50.76平方米,参考价:22.4万元;
3、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荟文四街6号407房,建筑面积75.5076平方米,参考价:186.7万元;
4、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26号507房(不交吉),建筑面积:15.4983平方米,参考价12.8万元;
5、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粤AG1010东风11座汽车,参考价:0.48万元。
拍卖须知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管理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及要求退款等。
拍卖成交后,各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欠缴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报名参拍
有意参与的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2:00时前,递交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根据竞买意向,交纳相应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户名: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惠福西路支行
账号:44001420208050118225
汇款时应备注缴款原因、竞投标的及竞买人的联系电话,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的出资人与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必须一致。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自动取消竞买资格。因此,请缴纳保证金后务必与拍卖人进行电话(020-83192093)确认。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1月2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未尽事宜,请致电垂询
冯女士 020-87306560、13503016151
陈生 020-83190433、13380038113
温生 020-87396212-8005、1358045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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